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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-04-25

今日有消息说,海淀区法院将正式开庭审理“iPad上运行的“中文报刊”软件(北京迈思奇科技有限公司开发)侵权案”。这是国内首起iPad应用版权诉讼案,恰逢今年国际知识产权日的来临,此案很有点意义。

这次侵权事实并不复杂,据报道:2010年8月,新京报社就发现iPad上运行的一款名为“中文报刊”的软件,未经授权使用了《新京报》的版面和内容,且每日实时更新。随后,新京报社授权下属网络公司派博在线公司向“中文报刊”软件开发者北京迈思奇科技有限公司(下称迈思奇公司)发函,要求停止侵权。由于迈思奇公司一直不予理会,且持续侵权,新京报社授权下属网络公司将其告上法庭,请求判令迈思奇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、公开道歉,赔偿经济损失60.8万元。

把报纸现成的内容搬到iPad上,并给自己留出广告条位置买广告挣钱,这种借鸡下蛋的所谓创新,是实实在在的侵权。值得一说的是该软件用到了“超过60家国内报纸的全部版面和内容”,唯独只有新京报起诉它。足见其他报纸的版权保护意识是多么的淡薄。

不过,经过新京报这振臂一呼,总该有更多的报纸清醒过来。早年互联网利用报纸内容发了财的历史,是不可能在ipad上复制成功的。目前各大网站每年购买平媒的内容也要花费不少预算的。新的iPad应用要么买报纸内容,要么广告分成,也许还可以一谈,赤裸裸抄袭肯定是不行的。

侵权的商业模式肯定是站不住脚的,北京迈思奇的投资人不应该这么傻吧。60家报纸若都来报道北京迈思奇的不靠谱,影响意义绝对非凡。

劝北京迈思奇赶紧对新京报道歉、赔款,把这次危机事件处理好。同时主动联系其他报纸,抢先谈判购买版权或者合作等事宜,也不失先机。否则等各个报纸、刊物自身的iPad应用上线后,这个模式更难发展了。

iPad上还有一些内容集合的应用,也涉及到版权的问题。投资者和运营人应尽快想办法获得授权,解决潜在危机。